第54章 我不同意!(加更!求票啊!)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林若涵神色无奈,似是已经认命了。</p>

  “他又犯什么事了,直说就行,我尽量帮他处理,不过我只有一个要求,等我们两个离婚之后,关于他的事,你们就不要来找我了。”</p>

  林语嫣已经下了决心,日后不再跟陈锋产生任何瓜葛!</p>

  自己想将就就错,只要他能上进,就和他好好过日子!</p>

  但那个家伙,却死不悔改,之前去天上人间也就算了,但结婚之后,还往那种地方跑,最可气的是,被警察抓了之后,还得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去赎他!</p>

  真是够可以的了!</p>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林总不用这么激动。”赵鹏飞说道。</p>

  “警察先生,你们就不用安慰我了,虽然我们结婚的时间不长,但我了解他的为人,所以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挺的住。”</p>

  “事情是这样,我们之所以过来找林总,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找到陈锋先生,所以就把这东西送来,希望您能转交给他。”</p>

  “转交东西?”</p>

  林语嫣一愣,不知道是什么东西。</p>

  “是不是他的东西落在警局了,你们给送过来了?”</p>

  “不是他的东西,是我们特意做了面锦旗,想让您转交给陈先生。”</p>

  说着,赵鹏飞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面锦旗,并当着林语嫣的面前打开。</p>

  “英勇无畏,一身正气,当代楷模,社会栋梁——中海市公安局第三分局赠予。”</p>

  看到锦旗上面的字,林语嫣感觉,自己的大脑有点缺氧。</p>

  “警,警察先生,这,这是什么意思,他去天上人间被抓了,你们怎么还送锦旗?”</p>

  “林总,其实咱们都误会陈先生了,事后我们了解到,陈先生去天上人间,并不是做那种事的,而是因为,有名无辜的女大学生,被拐卖到了天上人间,陈先生路见不平,直接冲进去把人救了,所以我们分局,就做了面锦旗,给送过来了。”</p>

  “你们的意思是说,他并不是去做那种事的,真是去救人了?!”</p>

  “没错。”赵鹏飞笑着说道:</p>

  “既然林总一会要去离婚,应该能碰到陈先生,请帮我们转交给他。”</p>

  两名警察转身离开了办公室。</p>

  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没必要在这多呆。</p>

  看到桌子上的锦旗,林语嫣的脑袋嗡嗡直响。</p>

  现在算是真相大白了,是自己误会陈锋了。</p>

  “被抓了,你们怎么还送锦旗?”</p>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