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猖狂至极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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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眼见得此情此景,都是惊呆了。



    然后便是热切而小声的议论。



    ‘骗鬼呢,这分明是栽赃。’



    ‘这个邵二是亚洲和平促进会的,手上沾了老百姓的血的,两边都不是好鸟。’



    ‘对,狗咬狗一嘴毛!’



    “——姜骡子匪帮悍匪邵二,手持上膛短枪拒捕!”



    侯平亮举起手中那把从邵二手里缴获的短枪。



    “为了保障法租界市民之安全,我中央区巡捕房当即行动,程副总巡长更是身先士卒,成功击伤悍匪邵二。”



    “悍匪邵二自知插翅难逃,竟不惜引火烧身!”侯平亮继续宣读。



    ‘引火烧身’?



    听得侯平亮如是宣读所说,皆是惊讶、不解。



    很快,他们就不再惊讶了。



    ……



    只见,有几个没有穿巡捕制服的男子闷声不吭的走过来。



    他们的手里拎着几个铁皮小桶。



    几人将铁皮小桶放在邵二的头部、脚部和身体两侧,再从身上掏出匕首,噗噗噗几下,将小桶捅了大窟窿。



    桶内的液体争先恐后流出来。



    风吹起,空气中弥散汽油的味道。



    几人做完这一切,一声不吭的离开。



    汽油顺着路面快速流淌。



    浸透了小程总扔在地上的白手套。



    一枚还在燃烧的烟蒂从空中飘落。



    轰!



    火,暴起!



    ……



    “太猖狂了!”距离邵二‘引火烧身’不远的一户临街店铺的二楼,一个平头小年轻义愤填膺,咬牙切齿说道。



    说话间,他看了一眼小程总那已经远去的小汽车。



    “是啊,当众行凶,栽赃,毁尸灭迹,实在是闻所未闻,啧啧。”他身旁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摇摇头,叹息说道。



    “总编,报馆要不要披露声讨这件事。”平头小年轻兴奋说道。



    小程总是法租界赫赫有名的大拿,关于这位小程总的报道非常多,其中大多数是桃色新闻。



    桃色新闻虽然喜闻乐见,不过,终究没有这种当街处决、毁尸灭迹来得劲爆。



    “小米,你整理一下,可以报道小程总和那位应女士的新闻,听说小程总近日捧着鲜花去应女士家中了。”总编说道。



    “是,总编。”另外一个年轻人答应着。



    “总编——”平头年轻人急了。



    总编看了他一眼,推了推镜框,“韩林,这种帮派之间的厮杀,打打杀杀的,报道多了会教坏小孩子,报馆要注意。”



    ……



    对于哪些事情可以见报,哪些事情不能见报,上海滩的报馆有不成文的规定。



    其中帮派之间的厮杀,有的可以见报,有的则是决然不能见报的。



    譬如说小程总和那位张老板之间,这种几乎是刺刀见红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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