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青萍之末(5)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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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余杭:“对了,还没问你,死的那个人是谁?”

  林厌一怔,抵在她肩头嬉闹的手逐渐失了力道:“不知道,不是我找的,据冯建国说,是个无名无姓的流浪女性,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没抢救过来也没人认尸,就……”

  宋余杭抓着她手,安慰她。

  “没事,这样的人想来也是命途多舛,说不定死后都没人上香,如今有坟有地,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林厌眼底微微有些怅然:“她和我差不多大。”

  宋余杭知道这是话里有话,抓起她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那你想?”

  林厌还是有些肉疼,但想了想,咬牙。

  “那枚戒指我不要了,送给她吧。”

  也许那位没有名字的女性,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关爱与怜悯,更何况又替她做了替死鬼,林厌每每想来都有一丝歉意,又怎么忍心再去挖坟剖尸扰人清净呢。

  表面看起来最愤世嫉俗的人,其实内心柔软得很。

  宋余杭笑了笑,摸了摸她的棕色卷发。

  “乖,我再攒攒钱,给你买新的。”

  林厌冷哼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满:“那你那枚戒指怎么办?”

  宋余杭抵着她额头蹭了又蹭:“小气鬼,早就没戴搁起来了。”

  林厌唇角微微弯起了一丝弧度,又不想让她看的太明显,很快板起了脸。

  “这还差不多。”

  “你天天和我耳鬓厮磨的,什么时候见我戴过,嗯?”

  摆明了是想她听她说几句好话。

  宋余杭也笑,搂住她腰。

  林厌把埋在自己胸前拱啊拱的脑袋推了起来,咬牙切齿:“我就想听你说不行吗?”

  宋余杭声音含糊着:“行,床上说。”

  林厌扯住她的短毛,微眯了眸子:“想、得、美,给我收拾东西去!”

  宋余杭欲哭无泪:“厌厌,过几天去温哥华,妈她们也去,多不方便啊。”

  “那我不管,老娘生气呢,这几天啊,你就别想了,老老实实待着吧啊。”

  林厌说着,把人往后一推,从她怀里下来,拢好滑落到肩头的睡衣,穿着拖鞋端了杯红酒施施然走远了。

  宋余杭伸手去捉,扑了个空,只好拿沙发垫子泄愤。

  妈的,煮熟的厌厌飞了。

  ***

  林厌尚未了的心愿,在云贵高原某个地图上都找不着的小村庄里。

  她和宋余杭驱车数百公里,星夜兼程,下了高速又走省道,省道尽头是公路,再然后是坑洼不平的石子路,翻过几座山后,是一段黄泥巴土路,车也开不上去了。

  两个人只好拿着东西下车步行,林厌看见山路上有背着柴捆的农夫,拿着一张照片走了过去问路。

  “你好,有见过这家人吗?”

  照片年成有些久了,彼时的刘志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穿着父亲破旧的蓝色布衫,瘦得跟麻杆一样。

  旁边站着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身前的凳子上坐了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这满面愁容的一家人里展露了唯一一个笑容,正伸出手指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农夫琢磨半晌,猛地一拍脑袋,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全是当地土话。

  林厌没听懂,不过看懂了他手指的方向,微微点头致谢后往山上走去。

  宋余杭拎着东西快步跟上她,腾出了一只手扶了她一把上坡。

  “走哪边?累不累?”

  一下子抛出两个问题来,林厌摇头,微微有些气喘。

  “上山再看吧,刚才那人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她一边说着,一边攀着树枝往上爬。

  还好出发的时候没穿高跟鞋,不然这山估计是上不来的。

  林厌边想着,回头看了一眼宋余杭:“还好,我能坚持,帮你拿一下吧。”

  宋余杭摇头,背了个硕大的旅行包,手里还拎着水果、牛奶等给刘志家的慰问品。

  “不用,这小意思。”

  她也如法炮制,拽住树根,一只手撑了上去,林厌把人扶起来。

  穿梭在山间密林里,两个人俱是有些灰头土脸的,此时此刻却又相视一笑。

  宋余杭和她边走边聊:“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小河村那一次,也是像现在这样爬山。”

  林厌轻睨她一眼,笑容有些凉凉的:“是啊,那时候宋队可占了我不少便宜呢。”

  宋余杭脸一热,摸了摸鼻子。

  “那……那让你占回来。”

  林厌气得嘴一歪,把沿途的树枝拨向她。

  “滚!”

  林厌有时候难得在上面一次,事后总是会被变本加厉讨回来。

  论到记仇,谁又能饶过谁呢。

  宋余杭抬肘挡了一下,见前面又是要爬坡,扶了她一把。

  “不过说到那时候,你,我,方辛,段城,老郑,都在,就算条件艰苦些,现在想来也还蛮有意思的。”

  还记得那晚上山突遇暴雨,一行人包括五里镇派出所的两位民警,都蹲在山坳里围着篝火谈天说地。

  跟着那位老奶奶回家了之后,又帮着她干活,种菜的种菜,施肥的施肥,放羊的放羊,劈柴的劈柴。

  她和宋余杭也是在那里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

  那个时候的她们,大概都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不提还好,一提林厌就微微恍了神,唇边笑意多了抹苦涩。

  “是啊,那时候……真好。”

  宋余杭见她失落,快步走上前,停了下来:“来,我走前面探路,你拉住我的衣服,我带着你往上爬。”

  林厌一怔,唇角泛起了一丝弧度,玩心大起,拽住了她的衣角:“驾!”

  无论她对外展露了多少副面孔,有多不近人情,冷血刻薄,可实际上,只有宋余杭知道,三十三岁的林厌,有着一颗玲珑剔透不染尘埃的稚子之心。

  “坐稳了,前方地势平坦,加速前进,向右拐,进入密林……”

  于是三十六岁的宋余杭也一只手隔空打着方向盘,陪她玩起了孩童才会喜欢的游戏。

  两个人分花拂柳,一边打闹一边爬山,很快就到了半山腰。

  这村子着实不大,仅仅只有六户人家,她们拿着照片挨个拜访,很快就找到了位于山坳最里面的刘志家。

  正是早饭时分,凛冬时节,老人穿的分外单薄,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正从地上捡起柴火塞进土灶里,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正冒着热气。

  林厌慢慢走了过去,觉得嗓子眼有些发干:“那个……是刘志家吗?”

  老人抬起头来,两个衣着光鲜亮丽,气度不凡的女人站在茅屋门口。

  他愣了半晌,把人从头扫到脚,也没认出来是谁。

  他家穷,一辈子出过最远的门就是镇上的集市,哪里见过这样的人物。

  老人家磕磕绊绊的,半晌也只吐出了几个单音节:“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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