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乔装下乡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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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一多,速度就上不去。清代运河船运的速度因顺流逆流各有不同。因为北上是顺流,规定每日航程最高不能超过58里;再加上沿途各处船闸检查,上下乘客和货物,实际每天的航程也就是四十里。

  扬州四大才子在船上左右无事,一路上便谈天说地。四人中以江藩见识最广,年纪也是最长,所以其他三人主要都是听他说各地所见所闻。

  “譬如说这漕粮,我朝有正米和耗米之分。”

  “子屏兄说的‘正米’就是官府按鱼鳞册所收的吧?”焦循、钟怀和黄承吉三个年轻人平日里都是闷头读书做学问的,对漕运的事并不是很了解。

  “然也。我朝各有漕省每年合计征粮四百万石。运往京城存储的叫正兑米,运去通州存储的叫改兑米。就如扬州府,每年正兑米93600石,改兑米46990石。圣天子在位至今,每年能收到八成就算过关,不过眼下因北地用兵,听说明年要涨到九成。”

  谷亯</span>江藩抿了抿嘴唇,又道:“另外除了正项,还有轻赍。”

  黄承吉好奇的问道:“这又是何讲究?”

  “轻赍之项也属耗米,征收之时即折收银两,解交仓场通济库,有的解交户部,作为办理漕务开支。各地轻赍所占比重多寡视路途远近而定,道路愈远,运粮开支越大,向粮户征收的轻赍银额越重。譬如扬州,每石正项米收轻赍米额2斛6斗,折银一钱三分。要是湖广和浙江,每石则收一钱八分。”

  焦循道:“升斗小民本就谋生艰难,正项加上轻赍,唉!”

  江藩微微摇头道:“你当这就没了?还有其他附加呢。比如芦席税、漕赠、水脚银,这都是朝廷规定的,再加上衙役欺诈贪索,种种名目实在太多了。”

  他所说的“芦席税”,就是每二石米征芦席一张,每席耗银一分;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等省,正兑米石都附征楞木松板,松板每片约用银1.7~2两不等,在州县所折征银额要高出4~5倍。

  而“漕赠”则是专供运军长途挽运沿途盘剥等项开支,各地有的给银,有的给米;至于“水脚银”则属于漕耗银米,此项银米分别作为津贴运军充兑粮杂费和征漕办公用项。

  其他三人听了都是沉默不语,连外面甲板上的水手也直叹气。江藩见众人情绪低落,微微一笑道:“其实在下有些好奇那北边的人是如何征收钱粮的,这次见到容甫先生定要一问。”

  此时坐在船舱一角的一个商人操着一口山东口音道:“这位先生,听您说了这些,实在长见识。不过就在下看来,抛开蛮荒之地不说,这天下到了哪还不是都依着朝廷的王法?都差不多。”

  ......

  1789年的阴历九月,北海镇一年一度的秋粮收购又开始了。

  跟后世一样,北海镇民政下设粮食总站,在北海镇和富尔丹城设储备粮仓。各乡镇下设分站,主要负责下村收购,同时由民政派出的稽查员随行,以防舞弊。除了粮食总站,其他私人严禁涉足粮食生意。

  当年新占领的地区咱不实行此制度,要等到完成土地收回和重分配的工作后,才会执行。

  实际上北海镇之所以这么干,主要就是嫌麻烦。新占领地区要搞征粮就离不开赋税,收税就得有粮册,还得继续使用原先的官吏。一旦被有心人利用产生冲突,还得派兵弹压,对立情绪更加严重。

  比如珲春今年就不征粮,北海军直接贴出告示说明,同时对愿意卖粮的表示欢迎。

  而宁古塔的土改则还在进行中。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居民成分的划分。跟吉林或是盛京不同,清代柳条边墙外的城镇居民结构都是以满人为主、流放犯和流民等为辅。把宁古塔的问题解决好了,外东北其他流放地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总得来说,宁古塔的土地形式属于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共存。其中满清的国有土地占了绝大部分,私有土地在10%左右。

  国有土地主要就是八旗官庄,按照每120饷(每饷15亩,共1800亩)进行划分;另外就是驿站的站丁土地,每丁占地一至百饷不等。上述这两项的土地亩数为413920亩。

  这部分都还好说,直接收回公有,再按旗民每户五十亩的份额拨下耕种,目前是按秋收后按30%统一征收,因灾歉收七成以上(与北海镇其他地区亩产比较)者免征农业税,歉收七成至二成之间的,分五等分别减征税额,歉收一成的不做减免。

  不过北海镇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私地。清代早期,宁古塔地区的私有土地不多,直到雍正七年撤销泰宁县时,拢共才有民人32户,后来就都移往奉天了。乾隆时期,山东、直隶等省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由于地近东北,所以许多穷苦民人流亡关外,进入宁古塔地区伙同旗人一起垦荒。清廷采取的政策是“旗人的归旗人,民人的耕种纳粮”。到了乾隆五十二年,宁古塔地区共有私地五万余亩。

  目前民政对私地采取的办法是赎买,根据田地的开垦程度,以往三年的收成和纳何征收钱粮的,这次见到容甫先生定要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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