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这次穿的有点儿远…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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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伺候真好。”

  陈剑很是享受被人伺候的感觉,这个勤务兵就好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动作井然有序又一丝不苟,手法熟练彬彬有礼,比胡亥底下的那些太监强多了。

  不过比起那些宫女来,陈剑觉得还是宫女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

  一些准备就绪之后,陈剑带着副官走出帐篷,营地中的薄雾还没有散去,草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浓霜,踩上去有一种滑滑的感觉。

  一名部下牵过来了他的战马,这是一匹高大漂亮的纯种阿拉伯马,大英帝国的强大实力可见一斑。

  陈剑翻身上马,领着副官慢慢走去,身穿红色军服的龙虾兵们正在列队,军官们的号令声此起彼伏,面无表情的鼓手们缓慢而有力地敲打着军鼓,鼓声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却充满着战斗气息,让人不知不觉间变得热血沸腾。

  在前往康沃利斯将军帐篷的路上,陈剑抓紧时间整理着头绪,这次穿越没说是什么目的,那应该怎么去做才算完成呢?

  本尊帕特里克·弗格森,1744年生于苏格兰,今年33岁,是一个著名的狙击手,14岁起便在英国陆军服役,有着北美、非洲和西印度群岛的服役经历。

  自从来到北美参战之后,由于对手装备的宾夕法尼亚长步枪在射程上具有压倒性优势,弗格森在和大陆军狙击手对抗时,手里的1730式褐贝丝燧发枪屡屡被对方压制,在去年的一次对抗中更是吃了大亏,差一点死在了对手枪下。

  让弗格森无比郁闷的是,在这一次对抗中,还是他首先发现的对手,然而射程的劣势让他把先机拱手相让,结果被对手一枪放倒。

  痛定思痛,弗格森发誓要研制一种全新的步枪,他在国养伤期间研制出一款新式步枪,这就是世界上第一种真正的后装步枪——弗格森后装线膛燧发枪。

  这款步枪的精度射程都有很大的提高,射程与大陆军的宾夕法尼亚长步枪扯平,但是精度却提高很多,射速则是它的两倍以上,达到每分钟6到9发。

  当样枪拿出来之后,满心欢喜的弗格森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军械部长詹姆斯·默里陆军中将对这把枪嗤之以鼻,即使是弗格森在伍尔威治兵工厂的实验中,弗格森打出了91米命中牛眼睛这样的成绩之后,依然没有改变默里中将的看法。

  不过新式步枪的表现让在场的老上级查尔斯·康沃利斯大为欣赏,在他的游说之下,弗格森步枪一共生产了一百支,准备拿到北美战场做试验,看看这种步枪的实战表现。

  查尔斯·康沃利斯陆军少将是北美英军副司令,还拥有北美地区英军临时中将军衔,他将装备新式步枪的士兵弄在一起成立了一个特别部队,该部队由弗格森本人率领,称为弗格森特别部队,专门用来执行狙击任务。

  在今年一月的时候,弗格森带领下他的特别部队跟随康沃利斯将军重返北美,在大半年的战斗中,特别部队执行过多次狙击任务,表现中规中矩,新式步枪虽然实战效果还行,但并没有达到能让将军们改变主意的程度。

  在将军们眼中,弗格森步枪的成本是褐贝丝步枪的四倍,生产工艺比较复杂,而它所带来的战术优势并不能抵消它的成本劣势。

  康沃利斯将军倒是一直对弗格森青睐有加,面对同僚们的冷嘲热讽,康沃利斯将军不为所动,依然给予弗格森坚定的支持,这让弗格森颇为感激。

  现在的弗格森已经变成了穿越者陈剑,他知道这场战争最终将以失败而告终,老上级康沃利斯将军将以最后一任北美英军总司令的身份向对手交出佩剑。

  不过这次失败并没有影响康沃利斯将军的声望,后来又出任印度总督,并在英迈战争中击败对手,最终征服迈索尔王国。

  到将军的帐篷很有些距离,陈剑又有意走的不紧不慢,好让自己能多有些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环境,本尊的记忆向一幅幅画面一样飞快地展现在陈剑的脑海。

  两个月前,北美英军总司令威廉·豪将军制定了一个远征费城的宏伟计划,准备直接夺取大陆军的老巢费城,从而一举解决掉对手。

  18000名英军从新泽西登船,在理查德·豪(他是威廉·豪将军的二哥)海军上将率领的舰队护航下前往费城,弗格森特别部队也被编入了远征部队。

  在海上整整漂泊了34天之后,舰队终于在1777年8月25日抵达切萨皮克湾开始登陆。

  枯燥的海上生活让士兵们苦不堪言,而海军又弄错了登陆地点,他们本应在距离费城几十公里的特拉华登陆,结果一不留神就跑到了南边的马里兰,一下子跑偏了200公里。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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