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②⑧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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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毛实在不敢去天葬台,末了岳峰和他换了。

  都走了没人看店,丢东西也就算了,万一有客人来,没人接待总不好,左邻右舍的门面都走不开人,毛哥跑到街对面请强巴帮忙。

  强巴热情的很,手上活计一扔就跟着毛哥走,临出门时被女人拽住了,那个藏族女人跟他比比划划了一段时间,脸上露出羞涩的表情来,强巴却只是摇头。

  毛哥奇怪:“她说什么?”

  “梅朵说要去给你们看店,她汉话不好,总想和人练说汉话。”强巴解释,“但是不行,万一把你的生意做坏了就不好了。”

  “有人看店就不错了,哪那么多讲究!”让强巴撇下摊子给自己看店,毛哥原本也挺不好意思的,现在听梅朵有这个建议,正中下怀,“这两天本来就没什么客人,再说了,梅朵能讲几句汉话,实在应付不了,让她叫你帮忙不就得了,反正离的近。就让梅朵去吧。”

  梅朵听的半懂不懂,但是察言观色,也知道自己是可以去了,兴奋的满脸通红,一连声嚷嚷:“我行的,汉话,行的。”

  ――――――――――――――――――――

  各分东西,鸡毛和光头进峡谷,毛哥和岳峰去天葬台,两边都带好手机和对讲机,说好了一结束,回来在镇子口汇合。

  天葬台距离镇子要翻两个山坡,位置在第二个山坡的半腰,翻第二个坡时,两人捡好了棍子做手杖,毛哥还特意多捡了几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递了一块给岳峰:“要有野狗过来,记得扔它!”

  这么做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天葬台的位置一般都很偏,有天葬时上百号人聚集,但是一散下来,就成了荒僻少人的场所,天葬以“食尽”为上,但操作起来七七八八,散落的血肉吸引各种肉食动物,以野狗首当其冲,用神棍的话来说,尕奈的野狗都是吃人肉的,人肉吃多了,眼珠子都是血红血红的。

  鹫鹰被藏人尊为神鸟,每次天葬藏人都要吹海螺点柏烟“邀请”它们下来,鹫鹰不喜欢吃骨头,为了让它们把骨头吃尽,把人的罪孽“清洗”干净,有时还要用锤子斧子把骨头剁碎了混合着糌粑吸引鹫鹰,但野狗是没这待遇的――吃惯了人肉又吃不饱,惦记地狠了,胆子越养越肥,有时连活人都敢动,前两年也真的发生过野狗围攻落单的人把人活活啃吃了的事情,所以当地人在非天葬的时候经过附近,一般都是呼朋引伴,挥舞着棍子石块大声吆喝壮大声势。

  天气已经放晴,难得有了点阳光,但是坡子上一化雪路就泥泞地难走,快到半山腰时还真撞上了几条野狗,毛哥很是紧张,一手舞棍,另一手都做好投掷的姿势了,哪晓得野狗朝这头看了看,竟调头走了。

  毛哥大为不解,问岳峰:“这野狗怎么不吠吠呢,从良改性了?”

  岳峰没吭声,毛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在自顾自地揣测:“要么就是吃饱了,给撑着了……”

  说到这猛然就住了口,尕奈这两天没天葬,野狗哪来的东西吃?莫非……

  赶紧晃晃脑袋,把这样不吉利的念头给晃出去。

  又走了一程,天葬台已经在望了,周围结着褪色的五色经幡,风一吹就猎猎舞动,边上围着道铁丝网,留了个大口子供人出入,铁丝网外围是大堆的衣物――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藏人天葬时是要把死者的衣物都剥去的,亲人也不会把东西带回家,所以都就近扔在这里,藏袍、靴子、皮帽子,林林总总,不知道被雨打风吹多少次,软哒哒趴进泥里,都像是烂了一样发出难闻的味道。

  天葬台中央是两条陷进地里的大青石条,周遭是光滑的,中间有点凹陷,槽里有遗落的血肉,边角处横放一个木柄的大锤子,真如鸡毛所说,周围的土泥都是血色的,偶尔支楞出一角白色的细小碎骨,石槽里几只乌鸦正在逐食,对生人的靠近熟视无睹。

  两人捂住嘴巴鼻子过去,在青石条板上看了一圈,又蹲下身子看周围,地上很是有一些新鲜的脚印,大小不一,还有野狗的足印,杂在一处叠加着,石条内里和边缘都有血,大片大片突兀的暗褐色,边上的泥地颜色也似乎比别处更深些。

  毛哥的心突突狂跳起来,他看了眼岳峰,嗓子眼奇怪地发干:“岳峰,听你毛哥一句话,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不管事情的后果是什么样的,这事,都不赖你。”

  岳峰没说话,毛哥拍拍他肩膀:“周围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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