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四海酒楼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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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到家,随意的洗漱了一下便躺下睡了,而第二天清晨醒来,居然没有残留哪怕一点点的宿醉的后遗症,这不得不然沈默感叹,原主的身体恢复能力如此之强,身体素质如此之高,他到底是怎么把自己作到醉死的?

  所以,奉劝大家一句,酒虽好,但任何好的东西都要节制,过犹不及,古人诚不欺也。

  洗漱的时候,沈默才注意到原主的这一张脸。

  虽然都是叫沈默,身高也是都接近180,但原主的这个身体,有接近75公斤重,体态匀称,沈默则是因为宅家研读书籍的原因,体重一直在55-60公斤之间徘徊,而颜值,原主比沈默好太多了。

  最关键的是,原主没有近视,而沈默的眼镜早就不能摘下来了。

  不过,虽然沈默很满意这局身体,但却总有那种鸠占鹊巢的负罪感,并且,他更怀念他之前的身体,尽管他原先的身体并不算是健康。

  原主的父母去世的信息,沈默是从一些撕碎的只言片语中看到的,并且,原主似乎已经没有了其他可以依赖的亲戚。

  而相比于原主留下的这套房和那堆书籍(沈默怀疑那些书籍中的一部分书籍的年纪可能比原主的太太太太太爷爷还要古老。)文玩,那几万块钱的债务几乎是微不足道。

  “占据了你的身体,却连你的任何微小的愿望都没有办法替你办到,真是抱歉了呢。”

  “你的哪些东西我都不会去动,那几万的欠款就当我暂住在这里的房租,如果以后你的血亲上门,我就将这些交给他们,至于他们是扔是卖,我不会干涉。如果你没有血亲,而我以后也没有结婚,那这些我就捐给国家,如果我结婚了,那就留给小孩,毕竟,这个身体也是你的,小孩也是你的血脉。”

  第一次穿越,沈默也没经验,虽然这些东西理论上都是他的,但沈默着实不愿意当一个一而再,再而三的窃贼。

  这时,屋门突然传来一阵淅淅索索的开门声,沈默眼睛里精光一闪,心道:“莫不是有贼?”

  华国对盗窃的法律,可谓是相当的宽容,宽容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如果是第一次偷盗,在查明是家庭困顿的原因,如果能取得谅解,基本不会提起公诉,就算不能谅解,也能从轻量刑。而有关单位甚至还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介绍工作等。

  曾经就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因为母亲病重,已经无力承担药费的汉子偷了一个富户,富户坚持要那人服刑,但却负担了他母亲的医药费。

  富户是这么解释的:“事出有因也好,怎么都好,偷盗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解决问题也不该让无关人等蒙受损失。一是一,二是二,既然罚过了,一个能愿意为老娘倾家荡产的人,想必也是一个好汉子,我敬佩他,所以才给她的母亲提供医药费。”

  另,有小道消息称,是因为富户家的女主人感动了,而富户其实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面对自家母老虎的凶威,不得已才掏了钱。

  华国群众们致力于提高女性的地位,故而更加认可第二种说法。哦,错了错了,是因为华国群众吃瓜的比较多,所以对这种有趣的八卦难以拒绝。

  但如果是抢劫,量刑就比偷盗要严重的多。

  而华国,有三种罪是绝对不会被原谅的。

  一是q奸、二是拐卖人口、三是诈骗。

  连杀人都要往后靠一靠。

  一经确认,全国搜捕,三代人不能从事公职,未分家的兄弟姊妹,不得从事学说、教育、证券、理财等工作,子女不得就读公立小学与中学,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上不封顶。

  基本上就是这三大罪犯了一项,就等同于家破人亡。

  而这项法律一经实行,最显著减少的行为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

  不是qj行为,而是卖淫和婚外情行为。

  那个订立并推行这个法律的法学家也是大跌眼镜。

  而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儒家大佬道:“哎,人心已经败坏到这种地步了吗?居然连自己的相好都不能相信了。”

  这个儒家大佬的下场后来据说极惨。

  根据他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事说道,日间午休的时候,他睡着了说梦话,一直说的是:“我没有相好...我没有相好...”

  再后来,那位法学家又推出了一个条例,即与16岁以下的孩童发生性行为一律按qj处理,获得大量点赞。

  沈默正拿起棍子的时候,门已经开了。

  是陆小蛮,她此时看着沈默的棍子,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顺带一提,尽管不明显,但两个人中,确实是陆小蛮的眼睛比较大。

  “你要打我?”陆小蛮指着棍子,手不断的颤抖着,不可思议的说道。
<; 基本上就是这三大罪犯了一项,就等同于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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