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楚千户、魏公子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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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正说着,忽见眼前多了一个人,这人穿着一身楚国的服饰,枣红色的脸,留着一缕山羊胡,正是楚仟循身边的那个扈从。

  吕卿回头看了看,果然令有两三名扈从跟在他们的身后,与此同时,鸡霸天也察觉到了情况不对,立刻止住了脚步,喝问道:“干嘛?”

  枣红脸的扈从道:“没什么,我家公子不想那颗大星的下落被旁人知晓,故而……”

  吕卿苦笑一声,不等那人讲下去,便道:“故而想请我们两个回去喝茶?”

  “哼!”鸡霸天用鼻子哼了一声,心道:“这吕卿还是太年轻了些,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好事,若想做的干干净净,不留后患,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死对方,斩草除根。”

  果见那人的手已安在了剑柄之上,嘴角挂着摄人的冷笑。

  就在这时,盆地的上方又来了一队人马,显然也是看见了这边的异象,赶过来查看状况的,为首的也是一名年轻的男子,不过他看起来年岁虽是不大,却已长出了胡子。

  两撇八字胡,身穿淡金色锦绣,腰间悬着一柄宝剑,不用看,这又不知是哪国的王宫贵胄。

  只听这人冷笑道:“楚国的将军好气派啊!怎么?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就想杀人吗?”

  这人一开口,就带着一股北地的腔调,一听便知,这绝不是楚人。

  既非楚人,也不是齐人,因为齐国贵胄并不穿他们这样的服饰,因此吕卿推断,来者不是秦人,就是魏人。

  吕卿心下暗道:“听闻父亲说过,秦人善用剑,即便是王工贵胄,也是剑不离手,七年前,秦齐大战失败之后,秦国王室更是奋发图强,而此人的手指细腻,腰间佩剑挂的极为松散,一看就是装饰,而不是用来打仗的。由此判断,此人绝非经常使剑之人。且秦人多居于西北,风沙较大,因此面皮不该像此人这样细腻。由此可见,此人必是魏国人。”

  因为这时的燕、赵两国实在太过弱小,早已被胡人赶出了中原九州,成了无家可归的游牧民族,故而吕卿并未多做考虑。尤其是燕国,据说还成为了北方胡国的附属国,依附于胡人之下,更是丢尽了中原人的脸。

  只是齐国也从没有考虑过扩充边境,营救燕国,驱除胡人。

  枣红脸的扈从见有他国的贵胄前来,自然不会当众动粗,且对方来意不明,实力不明,一旦贸然开战的话,只怕会对己方不利,当即抱拳道:“这位朋友说笑了,我们只是想请这位小兄弟,和他身边的那头鸡回去喝茶,并无害人之心。”

  锦绣男子冷笑道:“有没有害人之心,那还用说吗?你不都写在脸上了吗?”

  的确,无论是从一开始,还是到现在,枣红脸的扈从都很僵硬,他的表情确实可以用“杀人”来形容。

  锦绣男子却是不怕,漫不经心的来到几人的近前,身后竟然跟着上百名的扈从。

  吕卿见状,连忙上去抱拳道:“久闻魏国的公子都是圣贤之才,今日一见果不其然。”

  “圣贤之才!”那锦绣男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马屁拍的有点晕,脸上红扑扑的,一时间竟已忍不住喜形于色,微笑道:“这位小友是如何知晓我乃是魏国的公子?”

  吕卿道:“能穿的起如此锦绣的,那必是人中龙凤,而我观公子气度,眉宇间自带着一股浩然之气,这若不是魏国的公子,恐他国无此人才啊!实不相瞒,我齐国虽大,却无有如此贤德的公子啊!”

  那锦绣男子听后忍不住大笑,果然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魏国公子抱拳道:“敢问小友大名?”

  吕卿也抱拳还礼,说道:“在下吕卿,字博阳。”

  魏国公子道:“我乃魏国国师之子,魏轩,字子尝,请多指教!”

  吕卿忙道:“不敢当、不敢当……相逢即是缘,待我和我的朋友去寻些野味来,与君共饮如何?”

  “嗯……这?”魏轩当下犹豫起来,旋即目光打量向楚国的一干人等。

  吕卿见状,怕是也不会答应,毕竟来此处的人无不是修士。而修士来此的目的,也无不是为了寻找机缘。此处发生如此惊天的异象,这些人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吃吃喝喝?

  此外,吕卿也不过是寒暄客套而已,现在他身无分文,即便寻来野味,又要到何处去寻酒?再说,哪有一见面就饮酒的,当真是一见如故了吗?还远不至于……

  正在此时,楚国的千户之子便已经到了。

  楚仟循再怎么有才华,有本事,其实他也不过是一个千户之子而已。而人家魏轩乃是魏国国师之子,其地位高低,不言而喻。

  即便国师这个职位,先前除了齐国以外,大多都是个闲职,可即便如此,却也不可轻辱。

  然而眼前的这位楚千户之子,却似乎并不怎么在意,见到魏轩,寒声道:“我当是谁,原来是魏国的公子哥啊?”

  他看魏轩的打扮,以及他走路时的样子判断,料想魏轩也不是个善武之人,故而言语间满是轻蔑之回去喝茶,并无害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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