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第十七章第1/4段
贞观年间,大唐国力昌盛,陶天凌与李心火一同,来到了这富饶的长安城;而长安的繁华,也让初来乍到的二人,颇为眼花缭乱。
终是少女心性,李心火一到城内,便撒欢似地四处乱跑,随后便与陶天凌走散了;之后,李心火去了一个她本不该去的地方!
“与子同乐”,乃长安城最大的花楼,也是郎君娘子们,最爱来的地方。
也正是在这儿,李心火邂逅了那个妖孽!
李家,乃阴阳家的一个分支,其族内的阴阳术世代单传,且传男不传女!
李心火,乃李家唯一的香火;其母早逝,而父亲因无法忘却母亲,故而迟迟未有再娶,李父见着尚且年幼的李心火,收下了当时前来拜师学艺的陶天凌。
而当时的陶天凌,便是作为李家的上门女婿而存在的。
其实在李心火十五岁时,二人便是要成婚的。
可李心火认为,她的年岁还小,也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故而央求陶天凌与她一同云游天下,去看看“家”以外的世界。
陶天凌爱惜她,自然是应了她的要求,就这样,二人偷偷地从家里溜了出去。
原本约好的,二人只到洛阳转转后便回,哪知李心火玩地兴起,非得去长安走上一遭。
而每每想到此时,陶天凌总是后悔莫及
“早知道,便不让她去长安了!”
世上没有后悔的药,去了便是去了,遇见了,也便是遇见了!
纵是到现在他都不曾忘记,那一日他所见到的事情!
他犹记得那天,李心火站在客栈门外,任由大雨淋在她的身上:“天凌,你独自回去便可,我已决定留在他的身边!”而后,她便走了!
他狂怒,孤身一人,杀到了“与子同乐”!
“不过一介凡人,怎敢与我叫嚣?”
他看到了,他全看到了!
他唯一珍爱的小师妹,正与那兽纠缠在了一起。
“火儿,我先去解决了他,你可要在此等我哦!”
他的愤怒,此刻已经不是杀了这妖孽便可平息地了的;可不论他有多愤怒,他终究还是败给了他,不论在哪一点上,他都输的一塌糊涂。
论美貌,自恃貌美的陶天凌,远不及那只妖孽的十之一二!
论地位,那妖孽可是临朝武后,最为宠幸之人!
论力量,他是一只拥有近千年修为的拜月妖狐!
“他是玩弄与你,这你都看不出来?”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若你不想见,大可自行回去!”
“是我把你带出来的,我便要带你一同回去!”
“我说过了,我是不会回去的,我要与他在一起,永远永远!”
“你不过就是他的一件玩具,等他腻了,你便没有价值了!”
“无论如何,这都是我的决定,而且,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
“火儿,你可真淘气,怎么又离开了那楼子,我不是说了吗,从今往后,你可一步都不许离开!”
“阿禾,带我走!”
“好,我带你走!”
“心火?心火!心火!!!”
纷乱的记忆,充斥着陶天凌的脑海,令他的内息逐步凌乱!
“莫秋,莫秋,给为师去打半斤好酒来!要陈伯那家,那家...那家的酒...那家的...”
莫秋拾起摔落在地上的酒葫芦,朝靖妖司外走去!
这十几年来,师父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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