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四节 蛮族的艺术与文明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至于白人怎么想……呵呵……

  第一个巨人画家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

  这问题已经无从回答。地方官员的调查结果显示,帝国绘画的起源是位于磐石城海边渔村的“动物园”。一名担任哨兵的龙族警卫,或者是多个警卫,他们当时正在行刑,用刀子砍掉一个白人战俘的脑袋。大量的鲜血从断颈喷出,旁边刚好是一块水泥空地,红色液体在灰色地面上缓缓流淌,出现了一副在警卫们看来颇为意思的画面。

  有人砍下白人死者的手指,当做画笔,蘸着那些血,逐渐勾勒出房屋、哨塔、奴隶营地,甚至还用大面积的血涂抹出大海。

  以文明时代专业画家的眼光来看,这一切都很粗糙,甚至应该说是笨拙无比的儿童画。

  这些警卫有可能天生带有艺术细胞,他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喜欢上这种全新的绘画艺术。

  是的,在后来知晓此事的天浩看来,这的确是艺术的开端。

  能用的颜色不多,无非是以红色和黑色为主的矿物颜料,当然也少不了来自白人的血。为了满足这些警卫强烈的个人艺术表现欲望,那段时间“动物园”里至少有二十个白人被分批在不同时间砍断手指,只为了取得新鲜的血。

  他们后来发现用炭条绘画的效果更好,这门“手艺”也逐渐传开,被更多的人喜欢并接受。

  第一个在房间里绘画墙壁当做装饰的人,是住在雷角城的一个老头。他是一个在部落战场上失去左腿的老兵,他用炭条画满了住处的四面墙。画的内容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有祈祷和祭祀仪式,有进攻城寨和胜利的场面,有血腥的战斗,还有战斗结束后的幸福生活……没有过于具体的人物素描,却有着六个手拉手聚在一起跳舞的小人,分别代表他和妻子、弟弟、妹妹,还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

  人来人往,都喜欢串门。

  “画墙师”这个在北方蛮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职业就此出现。

  女人喜欢鲜花,尤其是年轻少女,她们希望一年四季都能看到鲜艳的花瓣,也对画墙师提出了更多要求。为了满足她们在颜色方面的需求,画墙师们开始寻找更多的颜色来源,尤其是植物。

  凤仙花是可以利用的,还可以收集变种三色堇进行压榨,从而得到可爱的蓝色。人们很早就发现橘皮可以染黄,还有来自济州岛军工厂的硫磺副产品,都可以用来调色。

  这个时代没有绘画教学科,却并不妨碍追求艺术的人们很快发现了三原色规律,进而产生了更多的调和色彩。

  嘲风是天浩的第四个儿子,他从小就喜欢听故事。阿依是个称职的母亲,她总会在孩子入睡前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神灵与勇士,族长和小丑,故事里当然少不了美丽的公主,还有所有男孩子都感兴趣的战争。

  嘲风不知道文明时代有一个职业叫“作家”。虽然年龄未满十岁,不属于成年人,但嘲风认为书写和记录的意义在于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他记录下从母亲那里听过的所有故事,进而将故事的要求提升,从所有认识的人那里寻找知识。

  部族战争,磐石寨的崛起,年轻的雷牛部之王,大国师的最坚定拥护者,伟大的牛族摄政王……谁也没有想到一本本长篇竟然诞生于一个孩子之手。嘲风的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了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自费刊印第一本。内容很简单,讲述古代部族之间的矛盾,进而引发战乱。这个故事在老人看来毫不为奇,他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年轻人却不这样想,随着一百多本最初的书籍在人群中流传,这本书很快变得火热,受到追捧。就这样口口相传,没看过的人觉得心痒猫抓,于是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

  阿依对此完全不懂,她不明白为什么嘲风的名气一夜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之大。惶恐之下,她下令将这些书暂扣,并将事情经过详细写在信里,以最快的速度派人送给天浩。

  当时正处于对鹿族作战的关键时刻。对此,他莞尔一笑,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在这方面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给阿依的回复也很简单————放开手,让他做吧!

  很快,这本名为《部落战争》的书刊印数量超过了六万本,实际卖掉的部分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那时候还没有龙族,天浩的身份只是牛族摄政王。整个牛族不到一千万的人口数量,这个刊印比例已经非常高。

  嘲风给很多人打开了一扇门,他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行巫者,他们恍然发现原来还有这种专门以写作和文字存在的生活方式。就这样,在嘲风的带动下,诗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