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官位品秩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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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吏:侍讲、曲将,七品。

  【郡守府】

  太守:五品,秩俸一千石,铜印黑绶;

  长吏:长史、主簿、都尉、督邮,六品,秩俸五百石,铜印黑绶;

  中吏:从事、赞军、曲将,七品,秩俸三百石,铜印黑绶;

  少吏:主记、曲尉,八品。

  【县衙门】

  县令:七品,秩俸三百石(或月俸30银),铜印黑绶;

  长吏:县丞、县尉,八品,秩俸百石(或月俸10银),铜印黄绶;

  少吏:佐吏,侍记、屯尉,九品,月俸三银。

  【镇治】

  有秩:九品,月俸三银;

  长吏:啬夫、乡老、游徼,十品,月俸皆一银;

  少吏:侍读、游击。

  【村所】

  里正:十品,月俸一银;

  长吏:书记(月俸500铜)、长老(月俸400铜)、民保(月俸400铜);

  少吏:秘书(月俸300铜)、主任(月俸300铜)。

  【要塞】

  将军:三、四、五品,巨型要塞(银塞令),万人以上;

  部将:六品,郡级武官,大型要塞(铜塞令),32000人;

  曲将:七品,郡级武官,中型要塞(铁塞令),6400人;

  曲尉:八品,县级武官,小型要塞(木塞令),1600人;

  屯尉:九品,镇级武官,军屯(木屯令),400人。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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