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史实要人证也要物证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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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赢说,《佛藏经》送给小朋友是十年前的事情,当时领导还不知道人在哪里呢,小朋友当时也是名符其实的小朋友,跟小朋友现在的临时工作简直就不在一个时空点上,这需要一个证据去证明曾经的历史真相,而不是领导胡说八道的栽赃。如果找人证当然可以找出一堆的人证来,问题时真的闹到不可开交,谁又敢出面证明呢,得罪了领导不得被领导给穿的小鞋给毁掉。人证不可靠,就需要一个可靠的物证,没有物证就得创造一个物证,补上本来就该有物证,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有了证据就不怕领导乱咬了。”

  唐甜甜是什么样物证,为什么以前没有。这就要补充一些专业知识做背景了,也不能怪唐甜甜不懂。书画类的收藏,如果只是做为艺术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时候,当然是以艺术价值来决定其市场价值,但是,也有一些艺术品是礼物之类的,上面会有赠者和被赠者的名字,这类艺术品除了艺术价值之后,增加了另一个因素,就是有了被赠者的名字在上面,对艺术品本身的价值,是起到助涨作用,还是起到破坏作用而必须降价。

  对于名人来说,受赠名气越大,当然对艺术品本身的价值也会助涨价值越大,对于名不见经传的人来说,受赠者的名字写在上面,那就是一个瑕疵,肯定是会降低艺术品的价值的。小朋友作为一个会八国语言,有六张国际名校博士学位的青年才俊来说,写在受赠者的位置上,肯定是会增加艺术品的价值。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受赠者是否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上面,有的人喜欢被写上,有的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不喜欢被写上,例如,有受行贿嫌疑的,肯定是不敢让人写上自己名字是受赠者的。

  需在补充的是,还有一个礼物与情谊的问题,正常人收到礼物是要收藏保存的,而不是拿去卖掉,因为那样也太伤赠礼者心了,而且也让受赠者太难为情,竟然把礼物给卖掉,得有多穷啊,这对赠礼者与受礼者当初的情谊是一个考验,会让彼此都面子上过去,心理上形成一道迈不过去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不写受赠者的名字,是一种妥善的赠礼表达方式。

  “曹赢当时说了够小朋友消费一辈子的,从内心就没有想过要让小朋友收藏一辈子,而是想要小朋友有机会就把《佛藏经》给卖掉换成钱,就可以由小朋友自由支配兑现的金钱了,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这比直接给钱要更体面,也更能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尊重。”

  “因此,《佛藏经》虽然是专门写给小朋友的,上面却没有写赠送给小朋友的字样,也就形成了没有物证的情况,说是谁的都可以,说是什么时间都可以,当时就是出于种种考虑,只是写了《佛藏经》,而没有普通的艺术品一样的,落款,赠款等等。”

  “现在重新补上一个当初的落款、赠款,问题也就解决了,领导再想拿走也是痴心妄想,总不能说人家小朋友十年前还是一个小屁孩的时候就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了不写受赠者的名字,是一种妥善的赠礼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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