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生存之争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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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ps:感谢蓝月天蓝♀可可乐♀投的1张月票。把命运寄托在自己身上,这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心思。为此努力,拼搏,不舍昼夜。

  通过望远镜,王不平看到了这两个家伙的本来面目,那只长的像大猫一样的动物,应该是猞猁,这家伙本来就是猫科动物。

  就看到它体型似猫,但是又比猫要大的多,这家伙四肢如猎豹,站在那里盯着前面的火狐,现在王不平可以确定,那另外一只动物就是火狐。

  就看它那细长的身体,尖尖的嘴巴,大大的耳朵,短小的四肢,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大尾巴,再加上那一身赤褐色的毛发,王不平确定,这就是火狐无疑了。

  这家伙,要比猞猁小了一头,但是,也算火狐中,较大的了,这只猞猁的体长差不多有100厘米左右,不算太大,尾长差不多二十厘米全身浅灰褐色的毛发,两只直立耳朵上那明显特征,尖端耸立的长长的深色丛毛,长达四厘米,其中还夹杂着几根白毛,很象戏剧中武将头盔上的翎子,为其增添了几分威严的气势。

  它前面的火狐,和它相比,就显得瘦小多了,体长差不多有八十厘米左右,尾长三十厘米,看起来很像家里的土狗。

  这两家伙,要说火狐碰到猞猁应该逃跑才对,也不知道,这只火狐是怎么回事,人家猞猁的体重就比你要重一倍,根本就没有任何优势,还敢和猞猁去争斗。

  不过,想到这家伙身体内藏着的一个秘密武器――肛腺,王不平就知道,它为什么敢争斗了,要知道肛腺能分泌出几乎能令其它动物窒息的“狐臭”,恶臭的气味使追击者不得不停下来。

  而且。火狐也比较聪明,要是被猎人捉住的火狐,还有一套“装死”的本领,能够暂时停止呼吸,似乎已经奄奄一息,任人摆布,但乘人不备时。就突然迅速逃走。

  要说猞猁,这家伙应该是个忍耐性极好的动物,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

  这家伙还喜欢偷袭猎物。看到猎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取食,便蹑手蹑脚地潜近,再潜近,冷不防地猛扑过去,使猎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和这只火狐对峙了起来,而且,看那样子。还很忌惮火狐,这还真的很奇怪,要知道,以猞猁的优势,完全可以把前面的火狐给杀了。

  王不平开始在周围寻找起原因,他知道,这只猞猁防着火狐,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然,现在根本就不可能对峙,应该是追逐才对,火狐应该在逃命,猞猁在追它,自己也看不到它们。

  当王不平用望远镜看到那边的一片坡地的时候,终于是找到了原因。就看到两只小猞猁,从体形上看,应该是今年出生的,和普通的猫差不多大。

  两个小家伙。躲在那片露出的枯草里,看那瑟瑟发抖的样子,一只身上还带了点伤,这可能是大猞猁出去觅食,两只小猞猁被火狐给发现了,在准备吃小猞猁的时候,被赶回来的大猞猁给发现了。

  要说,这火狐被发现,为什么不离开,王不平到是猜到了一些,这冰天雪地的天气里,要找到食物,那可是很难的,今天火狐好不容易找到两只可口的食物,在准备吃的时候,被救下,它怎么可能放弃。

  那么,这只回来的猞猁,应该是担心孩子,才没有捕杀火狐的,王不平也不知道,这两家伙要对峙到什么时候,他很想跑过去,把这两家伙,给抓到空间里去,给空间增加点动物,可惜,王不平知道,这个想法不切实际。

  在这草原上,动物最大的敌人就是人类,好多的偷猎者,在这草原活动,动物对人这种生物的敌意可是很大的,见到人类,一般都会逃跑。

  说真的,要是地球有一天异变,按动物的仇恨,人类肯定是第一个被消灭的对象,谁让人类什么东西都吃呢。

  现在,只要被这两动物发现,王不平知道,它们肯定会放弃对峙,选择逃跑,最后,王不平或许会抓到猞猁,因为它有孩子在,但是那只火狐,他绝对是抓不到的,这可不是王不平想要的,好不容易在这大草原上碰到,怎么可以放过呢。

  王不平决定等待机会,如果,这两家伙要是干起来,自己的机会就来了,那时候,可以乘着它两不注意,给与一击不离开,王不平到是猜到了一些,这冰天雪地的天气里,要找到食物,那可是很难的,今天火狐好不容易找到两只可口的食物,在准备吃的时候,被救下,它怎么可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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