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谁敢比他惨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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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蘼不卑不亢。



    康正源忍不住翘翘嘴角。这句话,是他第二回听了,不管从哪方面讲,都有理又贴切。



    “堂下金一。”他缓缓开口,努力表现出不偏不倚的样子,“你要反诉?”



    “是。”金一大约嘴里有伤,口齿不太清楚,但他努力大声,语速也拖慢,还能让人听得明白,“春小姐所言,均可以代替学生本人。”



    “那么之前你所招认之事实呢?”康正源有意无意的看了看公案上的原供词。问。



    “学生当堂乞鞫、翻供。”金一坚定地道,“其余事项,全权委托给春小姐作主!”这是昨天晚上说好的。



    乞鞫就是请求重审,也就上诉的意思。



    “好,看你伤重,免你跪礼。来人,给金一弄个垫子坐。”康正源和颜悦色地说,堂上风度好得不得了。若主审官都是他这种态度,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的。



    一边的衙役到哪儿去找垫子?最后只好弄个草帘子来给金一坐。



    春荼蘼觉得康正源这是给她时间准备,因为直接进入了对推阶段。怕她应付不来吧?虽说之前她早显出了本事,此时毕竟罗大都督在,他怕她怯场。



    感念到这份偏心和体贴,她几不可见地微微一笑,让康正源放心。别说所告的只是个大都督,就算要告皇上,她也要在公堂上为委托人说话。当然。前提是委托人敢告的话。



    “田先生,金一乞鞫,反诉之事,你可认?”康正源反过来问老田,仍然态度温和。



    “不认!”老田态度激烈,好像正义就站在他身后似的,“我倒认为。金一当堂翻供。藐视我大唐律法,大人要严惩才是!”



    “田先生就确定当日之供全是事实吗?”春荼蘼插嘴道。



    “白纸黑字,那还错得了!”



    春荼蘼见老田完全走进自己的节奏,立即又道,“世间事,惟一个‘理’字说通,方才是事实。”



    其实她的意思是,凡事要符合逻辑。但逻辑这个词太哲学了。太术语了,大唐还没有,只能以“理”字替代。而所谓逻辑,就是任何事物也无法打破的规律。



    “若是道理说不通,就算点头认下了,也未必是真。律法,求的不就是真理吗?”她继续说,“就说金一这件案子,无外乎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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